RD-SPACING: 0px;TEXT-TRANSFORM: none;FLOAT: none;COLOR: rgb(51,51,51);FONT: 16px/29px 'microsoft yahei';WIDOWS: 1;DISPLAY: inline !important;LETTER-SPACING: normal;BACKGROUND-COLOR: rgb(255,255,255);TEXT-INDENT: 32px;-webkit-text-stroke-width: 0px">外地人买第三套房无法办产权登记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,二套房首付从40%提至50%。
昨天下午4点,备受关注的苏州限购政策正式落地。苏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》并正式对外公布,在土地出让、房贷、非苏州户籍居民购房等方面作出了政策调整,意见8月12日起实施。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商品住房信贷方面的调整,明确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,再次购房的首付比例由40%调整为50%;针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,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时,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;买第三套住房则受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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